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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厅的声学检测条件有什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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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厅的声学检测是需要现场做的,一般是按照国家方法标准《GB-T 4959-2011 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》来做,主要检测的就是现场的环境噪声以及混响时间这些指标。

扩声系统包括系统中的设备和声场环境。主要过程为:将声源信号转换为电信号,经放大、处理、传输,再还原于所服务的声场环境;主要组成部分包括:传声器、生源设备、调音台、信号处理器、声频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等。

检测条件
1.测量前,厅堂应具备正常使用条件。即:厅堂的建筑装修已经完成,座椅、门窗、幕布、窗帘、灯具、调光设备及空调系统等安装完毕,已经使用或具备可使用条件。
2.测量前,扩声设备须按设计要求在厅堂内安装完毕,并调整扩声系统,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。
3.测量时,系统频响调节置于“正常工作”位置。
4.测量时,扩声系统中的数字信号处理器(若有)按功能需要进行调节。按功能需要是指系统的增益、信号分配、均衡、压缩、限幅、分频、反馈抑制、延时、降噪、滤波等功能,按厅堂的实际功能需要由设计者设定,在数字信号处理器中进行调节,使其处于最佳设计使用状态。
5.测量时,厅堂内各测点的声压级至少应高于厅堂总噪声级15dB。混响时间及再生混响时间测量时信噪比应该不低于35dB。
6.各项测量一般宜在空场或满场条件下进行。
空场是指讲演者、演员和观众均不在场的情况。
满场是指观众上座率达80%以上,演员和讲演者在场,属于正常表演或正常使用情况。

声学检测仪器
声频信号发生器,噪声信号发生器,限幅器,测试功率放大器,测试传声器,测量放大器,1/3倍频程带通滤波器,声级记录仪,声级计,声频频谱仪,示波器,声频电压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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