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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解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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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管脚手架扣件检测标准GB/T15831-20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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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 标准使用范围

  本标准规定了钢管脚手架扣件分类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。

 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钢管公称外径为48.3mm的脚手架、井架、模板支撑等使用的又可锻铸铁或铸钢制造的扣件,也适用于市政、水利、化工、冶金、煤炭和船舶等工程中使用的扣件。公称外径为51mm的钢管脚手架扣件及在用的扣件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。

  二、 检测标准

  1、 扣件

  扣件应按规定程序标准的图样进行生产。

  扣件铸件的材料应采用GB/T9440中所规定的力学性能不低于KTH330-08牌号的可锻铸铁或GB/T11352中ZG230-450铸钢。

  扣件在重要部位不得有缩松、夹渣。气孔等铸造缺陷。扣件应严格整形,与钢管的贴合面应紧密接触,应保证扣件抗滑、抗拉性能。

  扣件与底座的力学性能应符合GB/T15831-2006中表1的要求。

  扣件(除底座外)应经过65N··m扭力矩试压,扣件各部位不应有裂纹。

  扣件用脚手架钢管应采用GB/T3091中公称外径为48.3mm的普通钢管,其公称外径、壁厚的允许偏差及力学性能应符合GB/T3091的规定。

  扣件用T型螺栓、螺母、垫圈、铆钉采用的材料应符合GB/T700的有关规定。螺栓与螺母连接的螺纹均应符合GB/T196的规定,垫圈的厚度应符合GB/T95的规定,铆钉应符合GB/T867的规定。T形螺母栓M12,其总长应为(72±0.5)mm,螺母对边宽为(22±0.5)mm,厚度应为(14±0.5)mm;铆钉直径应为(8±0.5)mm,铆接头应大于铆孔直径1mm,旋转扣件中心铆钉直径应为(14±0.5)mm。

  2、 外观和附件

  扣件个各部位不应有裂纹

  改版与座张开距离不得小于50mm,当钢管公称外径为51mm时,不得小于55mm。扣件表面大于10mm²的砂眼不应超过3处,且累计面积不应大于50mm。

  扣件表面粘砂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m²。

  错箱不应大于1mm。

  扣件表面凸(或凹)的高(或深)值不应大于1mm’

  扣件与钢管接触部位不应有氧化皮,其他部位氧化皮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m²。铆接处应牢固,不应有裂纹。

  T型螺栓和螺母应符合GB/T3098.1、GB/T3098.2的规定。

  活动部位应灵活转动,旋转扣件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1mm。

  产品的型号、商标、生产年号应在醒目处铸出,字迹、图案应清新完整 。

  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(不应采用沥青漆),油漆应均匀美观,不应有堆漆或露铁。

  三、试验方法:

  1、试验应采用GB/T3901中公称外径为48.3mm、壁厚为3.5mm的钢管,其外表面应均匀涂覆红丹漆,并应在油漆干燥后进行实验。每做一次实验扣件移动一个紧固位置。

  2、试验所用的液压式外能材料试验机和百分表的精度应为±1%扭转刚度试验装置应的砣精度应为±2%,定力式扭力扳手精度应为±5%,环规、塞规应为3级精度。

  3、试验用扣件的T型螺栓、螺母、垫圈影视未经使用过的合格品。

  4.、试验时,扣件盖板与座之间的开口应向上。

  5、扣件试验时,紧固螺栓的扭力矩为40N·m。

  6、扣件进行各项负荷试验时,加荷速度应控制在300N/s~400N/s

  7、实验中总荷载应包括预加荷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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